问题 | 反担保抵押物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反担保抵押物是: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4、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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