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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释义
    (一)建立矫正小组情况,(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三),要求定期报告情况,(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五)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六)走访核实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四条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矫正方案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等情况相应调整。
    第二十五条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为其确定矫正小组,负责落实相应的矫正方案。
    根据需要,矫正小组可以由司法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人员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社区矫正对象为女性的,矫正小组中应有女性成员。
    第二十六条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实地查访等工作时,应当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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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3: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