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厂房解除合同应当包含一般合同均需要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1)厂房解除合同当事人主体的名称和住所;(2)要解除厂房的面积、地址等情况;(3)解除的时间;(4)解除后厂房的处理情况,厂房内装修、设施设备等归属和搬离;(5)厂房解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违约情况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6)争议解决方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