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姓名:填写两位当事人中文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中文名字,不可书写自己的其他名字与昵称。 2、性别:我们都知道性别是男和女,但是,关键的是不要因为太紧张和激动,写错自己和对方的性别。 3、国籍:准确书写当事人本人与对方的国籍,中国、香港、台湾等等,如果是外国人填写护照上的国家。 4、出生年月日:按照你们身份证上面的信息,清楚填写你们的出生年月日,不要填错信息。 5、民族:多数的城市均为汉族,如果有少数民族的人群,填写自己的民族信息就可以啦。 6、职业:按照你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不需要夸大或者编造信息。 7、文化程度:根据你最高学历填写信息即可。 8、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的填写要准确,写完之后最好检查一下是否有误,很多人填写的时候会少位数。 9、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要填写的是你户口派出所的所在地。 10、婚姻状况:一般由未婚、离婚、丧偶三种组成,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就可以,主要是真实准确填写完这些信息后,有一段申请结婚的声明,是概述双方新人为资源结婚,并且均为单身状态,彼此之间也没有血亲关系,身体健康,愿意共同结尾夫妻,新人要在下面签字,写上当天的日期,这样才算填完整张表格。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