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飘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μm的固体微粒,它能较长期地在大气 微电脑激光粉尘仪中漂浮,有时也称为浮游粉尘。也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英文缩写为PM10。 2、降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大于10μm的固体微粒,在重力作用下,它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沉降到地面。 3、总悬浮微粒,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0μm的所有固体微粒。也被称为总悬浮颗粒物,英文缩写为TSP。 法律依据: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