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厅最低消费合法吗 |
释义 | 不合法。这种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而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该规定应是无效的。 一、商家说不退不换合法吗 商家说不退不换不合法。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法或者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并且,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面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卖家态度恶劣怎么投诉呢?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态度不好,对消费者有侮辱行为的,消费者是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的。这种时候可以拨打12345消费者投诉热线。因为这种态度不好的商家都应该受到处罚,所以我们本来是消费者,到最后却还因为商家的态度不好受了一肚子的气,而且商家态度不好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遇到这种商家就应该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消费后一个月就不能再开发票吗 纵观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发票的出具必须一个月内办理。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消费者若因一些合理事由如月内临时外出导致逾期就丧失了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的权利,这实际上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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