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情况: 其一、 债务人死亡 ,其 遗产继承 人没有放弃 继承 的,由该 继承人 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 债务 。 其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 债务人 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其三、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债务,债务人与 债权人 之间的 债权债务 关系终结。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