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1、交通事故鉴定材料具体如下: (1)人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什么 1、可交告队同取马建让、 行我让、保险凭让复印件到 间向调取早位的基本情况; 2、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3、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5、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8、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9、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0、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1、未达成调解的,合议庭合议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