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选择一家公司,开始一份工作时,大都是想轰轰烈烈的干一番一事业,可是很多时候,真实的职场并不都那么如意,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工作达不到自身期望时,很所人就会想着辞职。辞职需要注意什么?看如下内容:1、员工离职,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出申请解除关系。员工若正常申请办理离职,在试用期期间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在转正以后就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未按照劳动法规矩缴纳社保等情况下,劳动者直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越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员工离职,需要按照单位制度办理交接。员工正常提交离职申请以后,应该按照单位制度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好在单位相关的工作,用品等。若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办理交接而导致单位损失等情况下,单位是有权要求其补偿单位损失。对于离职,是必须按照单位要求办理交接,若交接时间长于离职申请时间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避免产生纠纷。3、员工离职以后,应该督促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公民在申请离职并办理好交接工作以后,应该及时跟单位负责人员提出解除社保关系。社保关系停止(社保减员)是应该由单位负责人带上单位社保证,减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当地社保部门的减员申请表直接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减员(部分地区实行网上申请,可以直接在网上社保机构提出减员申请)。若该单位确实没有负责人办理社保关系增减的,可以由单位负责人跟离职本人协商以后,再由离职人员本人带上相关资料前往社保部门自行解除社保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