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处理(注销)公司的后果: 1、几年后工商局会列入黑名单,以后再注册公司做股东就比较困难了; 2、税务局会认定有欠税,再注册公司就属于欠税户,必须先处理好才能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3、现在信用制度越来越健全,以后可能列入的信用记录里面,信用记录抹黑了可不是一件好事。 可以将公司注销,或者是做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