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拒还彩礼? |
释义 |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经共同生活的; 2、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并且支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 3,、给付的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等,以上情形女方可以不需要返还彩礼。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结婚半年后离婚需要退聘金吗 彩礼退不退要适情况而定,夫妻双方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的彩礼导致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是可以退还彩礼的,这两种情况要在离婚的前提下进行,所以说彩礼可退。 一般来说,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并不需要退彩礼,但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除外。具体来说,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一般是不支持退还的。但如果是因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男方个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可以要回的情况 彩礼可以要回。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离婚为条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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