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公开审判,哪些开庭审判 |
释义 | 哪些公开审判,哪些开庭审判 哪些公开审判没有规定,只规定了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公开审判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职责,也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开审判不仅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而且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观念,起到普法和宣传法律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法律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机密或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3、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是涉及人身权利案件,案情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感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有其各自的独特性,而且有的还有隐私问题,有的当事人不愿将其公诸于众。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一般情况下都公开审理。而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有些涉及商业秘密的案情公开后,或者不利于当事人从事某些经济贸易和商业交往,或者可能造成某种损失,当事人要求保守商业上某种秘密的,也可以不公开审理。 哪些开庭审判 哪些开庭审判没有规定,需要由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决定案件适用程序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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