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是否存在公摊面积? |
释义 | 1、2016年2月22日以后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执行新政。 2、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以上的减按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成都房产退税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成都买房上户新政策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成都首套房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成都首套房可以退税首套房契税是有减免优惠政策的如果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购房证明。2、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 购房成都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 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 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成都首套房退税 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时(“别墅”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5%征收。 成都市限购政策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该内容由 杨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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