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在初中了,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第一个是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第二的是《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第三个是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第四个是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一、办转学手续流程: 1、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2、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学申请。 3、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网上办理。 注:每个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申请转学学生条件: 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三、转学需要提供的先关材料: 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提供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下列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1、城区区内公办初中之间不得转学。 2、民办公助学校不接收转学学生。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4、学生在休学期间及假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5、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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