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 |
释义 |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保密事项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分行业、领域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国家保密局已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制定实施了90多个保密事项范围,涉及国防、外交、科技、金融等各个行业、领域工作中的国家秘密事项,并对其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机关单位对其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 1.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2.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二.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1.绝密级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2.机密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秘密级由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其他机关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可以在其主管业务方面行使前款规定的确定密级权。 三.范围 1.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军事机关,机关单位的员工称公务员。 2.机关单位,也叫行政单位,指的是国家机关,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分行业、领域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国家保密局已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制定实施了90多个保密事项范围,涉及国防、外交、科技、金融等各个行业、领域工作中的国家秘密事项,并对其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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