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合同之前付的钱能退回吗 |
释义 | 一、交了定金没签任何合同,如果对方存在违约或者隐瞒,欺诈等问题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但是能否全部退回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如果交了定金后,没有签订合同的,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交付定金方不愿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接受定金方不签订合同的,则交付定金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劳动者在给另一方造成相应的损失之后,应到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这是在违反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之后所应该承担的相应的责任。 三、没签合同的定金效力是什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交付定金时没有签订书面主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口头合同的,定金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没有主合同,只有交付定金的行为,则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定金的性质和效力。 四、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存在,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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