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归环保部门。扬尘是由于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人为带动及其他带动飞扬而进入大气的开放性污染源,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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