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住证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1、应当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按照规定重新补办; 2、暂住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核心申请补办《暂住证》,公安派出所或办证核心应及时审核、登记、补发《暂住证》; 3、遗失补办需要: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的出租手续或协议,户主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到暂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补办身份证需要暂住证吗 补办身份证需要暂住证,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材料:1、换领身份证需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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