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 |
释义 | 1、中小企业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在具体操作中,中小企业通常由公司股东等股权出质人出面,以其所拥有的有权处分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直接将资金借给出质人,就使金融机构拥有股权质权人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明显加大金融机构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目前还只是针对注册资本数额较大、实力雄厚、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提供这种贷款服务,把资金直接借给出质人。更多的情况则是中小企业寻找一家有较高信誉度的担保机构作为保证人,由金融机构将贷款借给保证人,再由保证人提供给中小企业。 2、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这类中小企业多为公司制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中小企业会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然后再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达到融资目的。据调查,由于此种形式比较符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在风险控制方面能够得到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的认可,因此受到中小企业的普遍欢迎。 3、在公司与公司之间,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 随着公司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公司之间的相互转让股权事项也越来越多。根据工商机关的调查和统计,中小企业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的数量近年来迅速增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甲公司控股股东将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在协商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还款协议。为确保还款协议顺利履行,甲公司的股权转让方以股权出质登记方式进行反担保。乙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先将股权质押给转让方,作为付款的担保,待还款结束后双方再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的全部内容介绍了。从上文的分析来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可以采取三种类型的股权质押融资方式,分别是:直接向银行、信用社等机构申请、由公司股东来进行股权质押,再向担保公司作出反担保、在两个公司之间进行的股权质押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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