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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非深户上小学条件
释义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规定办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是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同时,招生政策对某些条件作了更明确的规定。 例如,对居住证的要求是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来没有对居住证是否及时签注及使用性做规定);对社保的要求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来没有明确规定险种)。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进一步扩大了深圳义务教育免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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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