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嫖娼,是指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和情人开房一般不会按嫖娼处理。(一)处理依据公安机关抓获嫖娼卖淫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处理程序1、制作 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 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2、送达处罚决定书,牵涉到拘留的,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 行政拘留处罚 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