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是,预付账款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属于企业的资产;而应付账款是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属于企业的负债。 法律客观: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