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预付款需要交纳税收吗??建筑公司收取工程预收款对应的项目未开工,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不需就该预收款预缴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随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企业应按照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因此,建筑公司收取工程预收款对应的项目未开工,不具备上述收入确认条件,也不需就该预收款预缴企业所得税。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