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
释义 |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的办理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异地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包括起诉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其次,将立案材料递交至相应的法院立案庭。那么如何抉择管辖法院,接下来为您解答:(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在这种情况下,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在外地可以离婚么? 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第一、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的,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二、异地诉讼离婚。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改或者被监禁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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