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流程如下: 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政治机关调解; 2、调解无效,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可以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双方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核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