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定三限三结合的房屋是啥意思?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三定三限三结合”是回迁房的一种类型,回迁房是一个统称的概念,回迁房还包括“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普通商品房”等等房屋。“三定三限三结合”房屋最终是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最终属于“大产权房屋”。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强化使用监督 (七)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包括自住、闲置、出租、出借、出售以及住房用途等)进行检查,也可委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单位定期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包括配建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时,可以将相关委托内容作为招标条件,并在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示。 (八)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九)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十)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