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与巴基斯坦签订有互免签证费协议和互免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签证协议。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赴巴无需办理签证;因私护照持有人办理签证免交签证费。凡因私护照持有人申请巴基斯坦签证,经商考察者要求有巴有关单位(公司)的邀请函并由巴市一级工商协会加盖认证章;探亲访友及旅游者要求有亲属或朋友提供经济担保证明,然后持有效护照到巴驻华使馆申办签证。为方便游客,由巴旅游公司接待的旅游团体和个人可在机场办理落地、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