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卡怎么使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费用的结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门诊费用,医疗年度内累计超过特殊病种门诊补助起付标准6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的比例和有关规定结算支付。在定点医院门诊收费处专设的特殊病种门诊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时只需交纳个人负担的费用。患者发生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两种情况时,其费用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起付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由患者自负。30000元以上部分,按大额医疗救助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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