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打伤后多久做司法鉴定有效? |
释义 |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1、伤残鉴定一般在出院后做。 构成几级伤残是由伤残鉴定部门鉴定的。就是说,鉴定部门说几级伤残就是几级伤残。但是,鉴定部门不是医院,是由你们当地的司法部门委托的专门机构鉴定。只有这个专门机构鉴定的结果才是法院承认的结果。至于你们当地的专门机构是哪里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司法部门。 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2、你找到鉴定部门后,他们会问你伤者的具体情况,然后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鉴定。这就需要你把现在的病历和CT交给伤残鉴定机构看。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骨折,则需要3个月的观察期。就是说,从你们出事开始算,3个月零一天可以鉴定,早了不给鉴定。我是说一般的骨折,至于具体的伤势你要问鉴定机构。 3、鉴定完伤残的等级以后,国家对伤残补助和护理费用有专门的规定。然后根据你鉴定出来的伤残的等级确定伤残补助费和护理费的。 4、具体的伤残等级划分标准请参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5、希望你能明白的是:鉴定机构会根据你的恢复状况,看你能达到上面那个标准的哪种情况。符合哪个标准就是相应的等级。 6、伤残鉴定也需要与诉讼时效相结合,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不影响诉讼,都为有效期。 由上文我们可以知道,被打伤后多久做司法鉴定有效,这与伤者的具体伤残情况有关,一般而言,如果是轻伤,那么在包扎没问题之后,便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是严重至骨折,则需要在医院疗养,直到过了观察期才可以。 一、人身损害赔偿一级残疾评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一级残疾评定标准如下: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8、呼吸困难Ⅳ级。 9、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0、心脏移植术后。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小肠切除90%以上。 13、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4、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5、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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