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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打司法鉴定流程具体有哪些
释义
    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
    (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
    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
    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所以具体的问题依据需要自己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会失去一定的保障,但是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会有着程序上的难度,所以自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有关部门在此类问题上有着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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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2: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