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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没有盖好就拆迁怎么办
释义
    盖新房是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因此可以进行协商,要求补偿房屋材料发费用,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诉讼。
    一、农村建新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
    1、现金补偿,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补贴。补贴数额与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2、就近分配住宅小区,如果你不想要现金补偿,你也可以选择这种方式,把宅基地变成住房区。3、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实行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4、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进行补偿,一种是货币补偿,另外一种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5、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二、房屋拆除后,如何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更不能将宅基地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统一安排使用。收回的宅基地,所有权的权属统归于集体,其可以决定交由新的住户使用,原有的房主不能再干涉。(3)如果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实际上改变了土地所有权属,原来属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法定征收程序后变为国家所有,国家因建设需要拆除农民原有的房屋,应给予其一定的补偿,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统归国家行使。国家可以决定由其自身或因建设交由建设单位行使原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农村宅基地能建房吗
    农村宅基地能建房。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农村建房,首先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无论是翻建旧宅子还是重新建新房子都要符合当地建房规划。须注意以下建房条件:
    1、在建宅基地之前一定要申请审批,而且一定要确保建设的新房在审批范围内;
    2、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分户条件,合理合法批到宅基地的人家可以建新房;
    3、老宅基地被判属于危房,可以建新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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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8: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