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纳税人可以降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释义 | 一般纳税人可以降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具体如下: 1、当时成为纳税人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且年收入额满80万(生产企业满50万),超过当时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后,被登记为(认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2、该企业自申请转登记之日起,向前倒推12个月(或者4个季度),这段时间的不含税收入额应该不足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不可以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申请登记(认证)一般纳税人是属于新办企业或收入不达标企业,主动登记(申请认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2、提供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且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等于50万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等于80万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 综上所述,生产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企业,当初年收入额未超标,自行申请登记(认证)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这次不允许转回;以提供服务、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为主营业务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勿论达标与否,这次也都不允许转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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