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约定放弃诉权是否有效呢 |
释义 | 合同约定放弃诉权是无效的。理由如下: 诉权具有公法属性,不在私法自治范围之内。 诉权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对其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从权利的属性上看,诉权属于公权性质,公权涉及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的发挥,公权机关依法职权是权力也是职责。合同中不得起诉条款与民事合同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但两者分别涉及公法领域和私法领域。在私法领域,“法无禁止皆可为”,民事主体可以依据自由意志处分自己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诉讼法这一公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约定的效力要遵循公法原理,即法律有规定的才有效力,“法无规定不可为”。 综上,放弃诉权之表示系限制一方诉权,并非私法上效果,故该放弃之表示非属私法自治范围。 一、民事纠纷怎么起诉 民事纠纷的起诉需要: 1、准备法律规定的所需一切材料,包括上诉书、证据资料、相关身份证明以及相关授权资料; 2、在材料准备完毕后,应当向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要确保该人民法院具有相应的管辖权,否则会被驳回起诉或者而不予受理。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的目的包括: 1、私法权利保护说。又称私权保护说,该说认为,国家设立民事私法制度,表明其禁止当事人通过私力救济去实现自我的权利; 2、私法秩序维护说。该说认为,民事诉讼制度是国家设立的,设立目的的着眼点是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而不是单纯为了某个人的私法权利,虽然它在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私人权利的作用,但从立法者的角度看,它的根本出发点还是维护统治阶级所还需要的私法秩序; 3、纠纷解决说。此说认为,在历史上,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存在。即使在私法不太发达的社会里,解决纠纷的手段和制度即已存在; 4、程序保障说。此说认为民事诉讼的正当性来自其程序的正当,而不是结果的正当。 二、仲裁庭属于法院吗 不是。诉讼和仲裁最本质的区别实际上在于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区别。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案件,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活动。诉讼程序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过程,也是国家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人民法院裁断案件的诉讼活动是国家法律赋予的公权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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