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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后一定要分户吗?
释义
    您好,夫妻离婚后是可以进行分户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进行变更登记。
    申请分户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申请人书面的报告;二是原先的户口簿;三是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四是因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户口迁出一般可以迁回原籍,也可以留在原地,如果有房产还可以另行立户。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中法院是不处理户籍问题的。也就是说,夫妻是不能通过起诉来解决户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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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