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没有自己的名字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个人拥有的,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只有2类,农村集体所有和全民集体所有(即一般所说的国有)。你所说的土地证应该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证,就是不知道具体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农田等的承包使用权。但是都是使用权而已。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可以继承。具体你去问问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就知道了,一般问基层国土所就可以了。确权证没名字,就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取得该土地的承包收益,这关系到切身的利益。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开始,国家将给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人颁发新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怎么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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