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平的合同是否无效? |
释义 | 合同订立时,若一方出于危境或缺乏判断力而被另一方利用,订立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一旦行使,需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否则撤销权消失。 法律分析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如果超过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则撤销权消灭。显失公平的情形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利用受害人出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处境,与其订立内容显失公平的合同。 拓展延伸 当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时,消费者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其中的内容,特别是关于价格、服务和保障的条款。如果发现不公平的条款,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商家拒绝协商,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不公平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维护自己的权益,使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不再侵害自己的利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否则撤销权消失。显失公平通常表现为利用对方的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订立不公平的合同。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发现不公平的条款可以与商家协商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甚至可以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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