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设备操作证分类及项目 |
释义 | 1、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代复审):电工、焊工、叉车、铲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塔吊、起重机、行车、制冷空调设备与安装。 2、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代复审):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 3、劳动部职业资格证:电工、焊工、机修钳工、车床工、汽车维修工、人力资源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 4、交通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货运、客运、危险品、押运证、驾驶证年审、补证、换证。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表》1 份(含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2)社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初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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