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聘请辩护人,并有权随时撤换或更换辩护人。但是,若辩护人已经提交了辩护意见,且被告人未表示异议,则辩护人不得撤回辩护。 若辩护人已经撤回辩护,则被告人可以聘请新的辩护人进行辩护。但是,此举可能会对被告人的辩护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新的辩护人需要时间去了解案情,而此过程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辩护权利。被告人有权随时撤换或更换辩护人。但是,辩护人已经提交辩护意见的,被告人未表示异议的,不得撤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死刑案件必须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