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一定。违反劳动法的,如果是申请的不定时工作制,那么是不违法的;如果没有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那就是违法的。 只要能够保证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是可以将单位双休制度变更为单休制度的。但是若公司未缩短每日的工作时长,则有权拒绝单位的要求或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