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流程一般为立案、侦查、审判。首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一般公安机关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最长不超过六十天。侦查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分子的措施。最后是审判,人民法院会根据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有关法律,对犯罪分子的行为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