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传唤完下一步是什么? |
释义 | 这里要强调一下,警察传唤,必须去。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就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传唤类型 1、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传唤 2、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传唤 二、区别拘传与传唤 1、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必要时可以使用戒具; 2、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仅是要求被传唤者按指定的时间自行到达指定地点接受问话,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性。3、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传唤不仅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还可以对其他当事人适用,如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等。 三、传唤的种类和程序 (1)口头传唤 (2)书面传唤 (3)强制传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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