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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与户口谁重要
释义
    居住权与户口同样重要。住房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民生的基本保障,由于所有权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多种权能,房屋所有人当然享有在自己房屋里居住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居住权一定是在他人房屋之上设立的,是设立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的一种体现,也是发挥房屋经济效用的重要方式。也就是说,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权能分离的结果,是房屋所有权的负担,是由所有人以外的其他物权人享有的。
    一、居住权与户口有哪些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口并不代表居住权,户口只是记载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而居住权需要订立居住权合同并登记设立,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有哪些性质
    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
    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
    5、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
    6、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
    7、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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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5: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