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带小孩走,分居,会怎么样 |
释义 | 如果你们夫妻确实生活不到一起,女方带着孩子和孩子爸爸分居,这种行为是你们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假如起诉离婚,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 连续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的条件: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 3、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 4、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多次改变; 5、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也就是说,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是诉讼婚姻判决允许离婚的法律条件。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判决,取决于什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判决,取决于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因此,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以获得法院的支持。但第一次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方有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如果能确认双方感情破裂,不管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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