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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温州市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释义
    法律分析:温州市的女职工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了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还可额外增加30天的奖励假。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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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0: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