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划分的方法: 1、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集体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3、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4、对于集体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集体所有土地依法(主要指农民自己办企业)用于非农业建设时,由县级政府核发集体土地证。也就是说集体土地证主要是用于农民自办的乡、镇、村办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