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债的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债务委托书应写明以下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2、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委托代理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债务委托书应写明以下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2、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委托代理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