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上牌新规定2022如下: 1.居住在深圳市,持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 2.持有C2及以上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深圳登记的机动车; 4.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 5.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6.居住在深圳市,包括以下情形: (1)是深圳市居民; (2)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并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7.以下情形不属于在深圳名下有登记小汽车: (1)名下有在深圳登记的机动车,但机动车已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 (2)名下有在深圳登记的机动车,但已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或已经被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