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它只是告知对方的态度、诉求等。可以私下解决。应积极应对,和对方协商解决。如置之不理,对方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起诉)。如对方已起诉,也可协商解决的。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