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长期门诊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长期门诊办理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长期门诊申请表; 2、体检报告单; 3、体检发票; 4、医保卡复印件; 5、门诊病历; 6、以保证医保卡原件 长期门诊办理流程如下: 1、填表:主管大夫填写电子病历;病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去所在单位盖章、所选择就诊医院医保办盖章; 2、办理:携带长期门诊审批表、近三个月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疾病诊断证明书去相应医保局办理; 3、接收:省直医保、城关区职工、城镇居民医保长期门诊病人携带医保证并将回执单交回。市医保病人持回执单来科室登记。 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指定慢性病是指需长期门诊用药维持治疗、医疗费用较高,并经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地方财政部门确定的慢性病; 2、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地方一、城镇职工患有规定内疾病,符合住院条件,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指定慢性病是指需长期门诊用药维持治疗、医疗费用较高,并经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地方财政部门确定的慢性病。 综上所述,长期门诊办理需要自己的证件、医保卡、病例等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第八条 认真做好住院病人的诊疗工作。对住院病人应有固定的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负责制,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严格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时写好病历,保持病历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组织好危急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的讨论。加强手术管理,建立重大手术和新开展手术的术前讨论和审批制度,明确门诊和住院手术范围。逐步建立重病监护室、危重病人抢救室、手术后病人复苏室。加强随访工作,搞好资料积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住院医师二十四小时负责制。某些科室实行总住院医师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