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根据国家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一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二是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